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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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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大气环境空气质量,近日,无棣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严防大气污染。一是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对重点企业燃煤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监管力度,所有锅炉必须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完善除尘设施配套建设,下大力削减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是城区要逐步减少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天然气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三是各类建筑施工场地必须按要求设置公示牌、围栏,做好覆盖,防止扬尘污染扰民。四是对粉尘排放企业加强监管,减少粉尘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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