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阳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立足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精心研究工作规律,主动破解工作难题,积极探索因地制宜、行之有效的执法思路,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
规范执法,制度先行。济阳县环保局先后拟定了《济阳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和《济阳县环保局执法工作检查制度》等系列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查处分离,进一步完善了环境行政处罚审查和备案制度,深入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法律文书的分析、检查活动。在行政处罚、排污费征管用、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控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不断规范工作程序,真正做到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为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济阳县环保局积极强化执法资格管理,规定通过全县行政执法考试的人员才能办理执法证件,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再不合格的调离执法岗位。为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今年6月县环保局特邀专家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和培训,环境执法人员做到了常用法律“一口清”,在执法检查时及时向企业说明做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可以更好地履行环保职责。为保障环境执法顺利进行,县环保局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添置执法必需的车辆、电脑设备、相机等执法工具。目前全县已建成了环境监控中心,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做到对全县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为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济阳县环保局还积极创新执法理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取缔“十五土小”、开展秸秆禁烧等工作中摸索出了以“政府主导、镇(街道)为主、环保牵头、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做到齐抓共管、重拳出击,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自去年以来,全县共集中取缔“十五土小”业户36家,有效推动了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同时,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县政府年终科学发展工作考核指标相结合,在政府工作考核中加大环保分值,并与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签订环保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的环保工作责任,年终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进行行政问责,形成部门联动、管控有力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保障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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