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 省内动态
 
青岛市环保局在黄岛区召开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0-07-30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减量排放,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异味、粉尘投诉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等环境问题,保障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2010年7月29日,市环保局宋春康局长在黄岛区主持召开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前港分公司、中石化青岛炼化等8家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黄岛区政府王崇江副区长、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同志、市环保局黄岛分局、黄岛办事处出席了会议。

  黄岛环保分局彭人倬局长在座谈会上通报了北部工业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情况;中集集装箱等5家企业汇报了自己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具体打算。

  黄岛区王崇江副区长在座谈会上表示,黄岛区区委、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投入7000余万元建设了石化区监管中心,工业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黄岛老城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旧村改造等都拿出了具体办法,提到了议事日程。对于工业区局部存在的异味、粉尘污染扰民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管,督促落实。

  市环保局宋春康局长指出,为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在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召开这次重点企业环保座谈会十分重要。宋春康强调:

  一是要高度重视做好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性,面对保障环境安全的压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压力和群众的健康安全诉求,都给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一定要下大力气解决好,早解决、早主动、

  二是加快污染治理,不能仅满足于达标排放,要关注对老百姓的实实在在的环境影响,运用先进技术,解决污染扰民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尽快拿出规划和方案。

  三是要加强环境安全,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安全是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是面对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愿望,企业怎么办?要加强沟通,做好群众工作,要做好信息公开,按照环境报告书制度的要求,企业每年要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察巡查力度,特别要重视八小时之外的监察,要做出科学的制度化安排。(李锡成)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