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翠荣,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周建仁,发布《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相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陈琛主持,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陈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翠荣女士,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周建仁先生,发布《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侯翠荣女士介绍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翠荣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主要内容。
一、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
大气环境方面。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39、72、11、29、166μg/m3和1.2mg/m3。PM2.5浓度连续两年保持两位数改善,首次进入“30”时代,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六成,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城市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较2020年增加1个城市。
水环境方面。全省15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断面115个,比例为75.2%,同比改善13.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国第一,在2020年历史性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基础上,再次历史性全面消除Ⅴ类水体。
海洋环境方面。2021年,全省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为91.3%,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
声环境方面。2021年,全省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属于“较好”。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94.0%,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86.3%。
辐射环境方面。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电磁环境监测点及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监测结果均与往年监测结果持平。
自然生态方面。2021年,全省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22.06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38个,面积50.77万公顷。全省共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7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6个,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1个。
二、主要工作措施
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持续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301家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帮扶,全省3395家企业完成VOCs治理提标改造,857家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二是对17.48万台重型柴油车安装OBD远程监控系统并联网,通过路检路查、集中停放地抽测等方式累计抽检柴油车24.76万辆(次)。三是累计摸排非道路移动机械54.5万台,编码登记52.5万台,监督抽测13.9万台次。四是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回头看”,对扬尘源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扬尘污染问题。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4万余个排口全部完成溯源,南四湖流域、黄河流域全年分别规范化改造排污口12450个、5686个。二是实施汛前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河湖1746条(个)、整治隐患7770处。三是开展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流域内383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3.9万吨/日,完成环湖稻(藕)田退水治理9.4万亩。四是对15439个入海排污口和140个工业废水排污口完成整治工作。五是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岸线岸滩垃圾和疑似污水直排问题5000余处。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是全省受污染耕地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国家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目标。二是圆满完成农用地详查验收,在全国率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验收。三是将1415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提前完成年度40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0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四是出台《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
一是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全省确定320家符合条件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履约管理。圆满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清缴工作,共清缴配额11.52亿吨,履约量99.82%,累计成交额占全国的58.14%。二是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发展的意见》,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三是组织开展涉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企业备案工作,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推动青岛市制冷维修行业HCFCs淘汰城市示范项目。四是积极筹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目前已建成。
(五)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督察
一是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同步对枣庄、济宁、泰安、菏泽市开展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通报3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2584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25491件,其他354件已阶段办结。二是全力保障中央对我省开展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交办我省的群众信访举报件7106件,截至目前,已办结6813件,其他293件已阶段办结。三是对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报告,我省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将督察报告分解为66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
以上,我把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作了一个简要介绍。更加详细的情况,请大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作进一步了解。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陈琛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新华社记者
山东省在“推进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
山东作为工业大省,行业门类齐全、结构完备,是全国工业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3万余张,25万余家企业完成了排污登记,我省正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一是着力提高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质量。组织开展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2021年执行报告年报提交率已达到100%,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许可证质量审核17738张,完成现场核实16426家。先后组织各市开展涉气、涉危废及化工园区企业排污许可管理专项检查,线上筛查或现场核实企业数量达到1.8万余家。
二是推进建立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执法联动
建立“一证式”监管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排污许可与环境准入和证后监管环节衔接、排污许可证审批程序规范化、排污许可数据化衔接等工作要求,探索构建排污许可源头质控把关、过程精密控制、全程监管执法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为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目前,烟台、滨州两市已列入国家排污许可试点。
三是推进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采取现场授课、线上培训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要求培训指导,让企业应知尽知“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政策要求。强化帮扶,将排污许可证申领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到20个工作日,各市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压减首次申领办理时限。向社会发布“致全省排污单位的一封公开信”,组织各单位对无证排污、证照失效等6类重点问题开展自查。省生态环境厅还通过抖音平台进行直播培训,将专业术语转化成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可见可学的实例,让排污单位易懂、易学、易操作,将有效减少企业因政策了解不到位而发生的违法行为,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中国环境报记者
去年,我省创新开展了汛前清理整治工作,请问成效如何?今年我们是否有继续开展的计划?是否还会有一些新的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
2021年,我省针对汛期河湖水质易出现恶化超标的客观情况,组织开展了汛前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力保障了全年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8月,全省在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23.4%的情况下,国控断面水质仍保持明显向好态势,当月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改善29.4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为0、同比改善10.5个百分点;79个断面水质较2020年提升1个类别以上,占总数的51.6%,汛期水质保障取得积极成果。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年我省汛期气候状况为一般到偏差,降水整体偏多2成左右,省辖黄河流域、海河流域可能有汛情,盛夏期间发生极端强降水概率较大。根据2022年度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为确保今年我省河湖水质保持稳定达标,我省决定继续开展汛前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目前省河长制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2022年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5月26日,我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召开2022年度全省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就如何依托河湖长制平台,推动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做好农业清洁生产、严查畜禽粪污直排偷排乱排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方案》内容,今年的排查整治主要在以下三个关键点上进行了探索和创新:一是明确要求各市要在5月中旬前开展一次城镇管网集中清掏和疏通,并新增了对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的排查,并由各市结合地方实际,对垃圾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置责任部门分别予以明确,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依托省河长制办公室平台,实现水质、气象、水利等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解决问题;三是建立调度抽查工作机制,该项工作已被列入2022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重要内容,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抽查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可以说,我们在总结去年的经验和做法后,今年的汛前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更加细化,更加明确,更加具有针对性,将在保障汛期河湖水质稳定达标方面继续发挥关键作用。
大众日报记者
据了解,臭氧已经成为影响我省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请问,我省将在臭氧治理方面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周建仁
近年来,随着我省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一氧化碳浓度均实现了大幅改善。但受我省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湿度较低等有利于臭氧生成因素的影响,今年5月份以来,全省16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贡献率最大指标均为臭氧,污染防治异常严峻。
臭氧污染,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前体物在太阳辐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造成近地面臭氧浓度超标的现象。为推动臭氧污染防治,提升全省的挥发性有机物监管水平,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效评估、帮扶指导和边界执法等多种形式的现场监督帮扶执法活动,打出“组合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面对面”方式集中通报,督促问题整改。二是针对各市需求,组织“实战化”业务培训,现场讲解各地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治理重点和检查要点,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怎么查问题、企业怎么解决问题,助力各地尽快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突出问题。三是培树优秀典型,对于治理效果明显、技术先进、运行成熟稳定的治理成功案例,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宣传推介,为企业提供学习借鉴。
借此机会,我们也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一是夏秋季节,请广大车主尽量选择在晚8点至次日早6点时段加油,减少高温和强日照条件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目前,全省16市已陆续出台相关错峰加油优惠政策。二是及时对车辆检查维护,确保尾气达标排放。三是绿色低碳出行,践行“1
3 5”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优先选择公交出行。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防控臭氧污染。
齐鲁晚报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6月5日正式施行,请问我省是如何宣传贯彻的?面对即将到来的中高考,我省将如何为广大考生营造绿色温馨的考试环境?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周建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建设优美环境的新期待,让法律制度成为宁静环境的“守护神”。新《噪声法》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也界定为噪声污染,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突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宣传贯彻好新《噪声法》,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我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如:多部门线上集中培训,邀请专家针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四大类噪声,逐一讲解管控要求;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省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参加普法竞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向涉噪声排放企业宣传工业企业噪声管理要求等。此外,我们还邀请省有关部门、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新《噪声法》进行了座谈,努力推动形成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中、高考临近,这是学子们人生中非常重要的时刻,牵动着千家万户。多年来,我省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逐步形成了绿色护考的工作机制。今年,我厅已印发实施《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的通知》,除按照新《噪声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组织各市依法加强重点时段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针对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扰民投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第一时间调查处理解决有关问题,为广大考生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目前,各市均已发布了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公告或通知。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温馨的考试环境,在这里也提前预祝莘莘学子考试顺利,蟾宫折桂!
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我省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对于这项创新工作举措,请问主要出于什么考量?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关于“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决策部署,我们起草并按程序出台了《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我省是二氧化碳排放大省,由于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排放总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全省“两高”行业企业数量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抓住了“两高”项目,就是抓住了碳排放的“牛鼻子”。《替代办法》要求,新建“两高”项目的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的碳排放量按行业确定1.2倍或1.5倍的替代比例。作为山东省区域性的政策,新上“两高”项目的替代源,必须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目的就是确保我省“两高”项目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完成腾大笼子换新鸟、小鸟、俊鸟的过程。对于那些积极技改、不断提升生产效率的企业来说,《替代办法》的出台,不仅不会挤占企业的生存空间,还会进一步提升企业优势,增强竞争力。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此次《替代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没有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的政策空白,使“五个减量替代”的拼图更为完整,是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同时也为通过碳排放量倒逼“两高”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山东方案,必将有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出台落实《替代办法》的具体措施,探索建立碳排放量收储机制,为企业服务、为政府分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2022年,生态环境领域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翠荣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下真功夫,出真措施,在牢牢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创新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主要举措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2022年服务重大项目清单,共计梳理生态环境部审批项目12个,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项目29个,市级审批项目1983个,提前介入、专人跟进,指导企业在可研阶段同步开展环评编制,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在服务重大铁路项目方面,积极推动雄商高铁环评在最短时限获生态环境部批复,并争取到济滨高铁环评省级审批权,4月29日已完成批复。
二、创新改革举措,靶向发力减轻企业负担。出台《落实〈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方案》,明确了具体改革举措和完成时限。一是推进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产业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二是组织实施区域环境跟踪监测。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区域环境跟踪监测,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共享使用。三是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建设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四是推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台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建立省环保金融项目库,定期将入库项目向金融机构推送。
三、强化放管结合,守牢绿水青山防线。严把环评准入关,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依托大数据平台对“两高”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积极做好沿黄重点地区合规工业园区和工业项目规范工作,完成49个合规工业园区、2200余个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生态环境审核。持续加强环评监管,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落实环评分析比对预警机制,今年以来,全省共检查环评单位440家次,对29家环评单位、22名环评编制人员进行了失信记分;共技术复核环评文件260份,对54家环评单位、80名环评编制人员进行了失信记分,实现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陈琛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系电话:51798804。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